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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来法院拍卖房 新房装修时物业却不供水电
作者:张志洁 文章来源:西安晚报 更新时间:2010-3-8 8:19:28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去年,李先生买了一套法院拍卖的房子,这几天准备装修时却遇到了难题:开发商认为房子归属有争议,不给李先生供水供电,装修难以进行。

  新房装修 物业却不供水电

  2009年8月,李先生以30万元的价格买了一套法院拍卖的房子,房子位于丈八东路宏苑大厦。春节一过,李先生和妻子就盘算着装修房子,最近几天,他们开始忙着装修前的工作,可就在办装修手续的时候,被物业拦住了。“物业公司说我们买的房子有争议,不给房子通水电。”李先生说,除了不通水电,装修手续物业也一直不批,装房子的事一拖再拖。李先生说,他咋都没想到买的新房会存在“问题”。

  “法院拍卖房子时没通知我们”

  昨日下午,记者和李先生一起来到宏苑大厦物管部。记者了解到,目前大楼是由开发商西安砚华实业公司下属的物管部管理的。物管部一位姓朱的负责人告诉记者,由于李先生不是从开发商处购买的住房,供水供电还需要“双方协商”一下,另外,因为房屋的归属有争议,“所以现在还不能给李先生通水电,更不能让李先生进行装修”。

  下午5时许,记者联系上了砚华公司一位姓王的副总经理。“我们不提供水、电、气,谁卖给他的房子让他找谁去解决!”这位副总告诉记者,李先生买的这套房子原来属于砚华公司,3年前,由于他们跟承揽大楼工程的建筑公司因工程款产生纠纷,法院在执行工程款时,将房子执行给建筑公司了,仅以30万元的价格就拍卖了。这位负责人说,李先生买的这套房子面积有110平方米,当时市场价至少也得40万元。“法院拍卖房子时我们也不知道,我们有优先购买权,肯定会按这个价把房子买回来!”这位副总说,砚华公司一直在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,还没结果。

  业主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

  西安硕朗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认为,只要业主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房子,开发商和物业就有义务为业主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。开发商不给开通水电、不让装修的做法不对,李先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。刘凯说,如果开发商认为法院强制查封、拍卖房屋的程序存在问题,可通过申诉等渠道找法院解决。     记者张志杰 实习生梁超

文章录入:姚启明    责任编辑:姚启明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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